一是采用網格布點法。按照技術規范要求劃分網格邊長,每800×800米設置監測點位一個,每個網格測點監測10分鐘,合理實施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共監測80個點位,覆蓋面積達51.2平方公里。二是布設6個噪聲監測點開展城市功能區聲環境監測。點位覆蓋到整個城區范圍,共涉及10個居住小區和12個機關單位,每個點位連續監測24小時,每小時測量60分鐘,監測1440分鐘的等效聲級。三是設置9個噪聲監測點位開展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監測。分別在天漢大道、虎頭橋路-興漢路、濱江路-金華路、東二環路等9條主要交通干道,監測路段總長為59千米。每個測點監測20分鐘的等效聲級,并同步記錄Leq、監測時間等相關信息。四是科學劃分評價監測數據結果。按照《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HJ640-2012)的方法來源和標準值,對區域環境噪聲、交通干線、功能區噪聲晝夜間總體情況,進行分類別、分強度等級劃分評價。五是嚴格執行監測技術規范。測試條件、測點位置、測點距地面高度等都嚴格按照監測技術規范要求執行,并主動記錄晝間道路交通噪聲監測路段總長、平均路寬、平均車流量等數據,做好點位GPS定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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