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縣桔園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成功調解一起化肥投訴糾紛,為當地桔農及時挽回經濟損失15萬余元。
據悉,桔園鎮劉家營村多戶桔農到桔園鎮市管所投訴,反映2019年底使用了在經銷商張某處購買的某品牌稀土復合肥后,共涉及72戶桔農的6000余株桔樹存在不同程度樹葉發黃、落葉、枯黃等病害問題。
今年2月,桔農將情況反饋給代理商,由于影響面較廣,代理商隨即與西安化肥廠進行了聯系,廠家免費調來10噸生根劑用于病害桔樹急救,而在使用生根粉后受損桔樹并未明顯好轉。
桔農們在與經銷商協商賠償未果后,于5月11日到桔園市管所進行投訴,要求該經銷商賠償其經濟損失。
接到投訴后,桔園市管所高度重視,立即與縣局投訴舉報中心進行聯系,對桔農和廠家、經銷商進行情況了解,發現問題的焦點是桔農對化肥產品質量存在質疑。
市管所隨即對該化肥進行抽檢并送陜西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判定該批次產品為合格產品。
然而,60戶桔農使用該化肥后造成桔樹受損甚至死亡是客觀事實。為慎重起見,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果業、植保和農業專家、老桔農進行了逐一走訪了解。
最終認定造成桔樹大規模病害有兩大原因。
一是經銷商張某在銷售化肥時未詳盡告知化肥使用方法和用量標準,導致桔農未能進行科學施肥。
二是受疫情影響,大量未能外出務工人員參與農事,對桔樹施肥時間同往年相比提前了兩個月,加之化肥用量偏大,施肥后持續干旱導致化肥融化不充分,對桔樹根部造成灼傷。因此,售買雙方對于桔樹發生病害均負有責任。
6月5日,桔園市管所連同縣局投訴舉報中心將調查結果對雙方進行了反饋。經過現場調解,根據桔樹實際受損情況,化肥生產廠家、縣總代理商和經銷商在執法人員的見證下,現場將15萬元補償款交給72戶桔農。至此,在市場監管人的辛勤努力下,這場農資糾紛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通過此事,桔園鎮市場監管所舉一反三對轄區售賣化肥、農業等農資產品的經銷商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國家未強制要求在化肥外包上標明化肥用法、用量等,但經銷商應根據本地實際向購買者講清用法、用量等情況;二是有條件的經銷商應提前對使用化肥的用戶進行集體培訓,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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